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要求,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并与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协商,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残疾人公开定向招聘普通雇员(行政辅助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限三、四级听力残疾者报名。
6.能够熟练操作WPS、WORD等相关办公管理软件。(具备2年及以上档案、文书管理工作经验或初、中、高级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录取)。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6.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5年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残疾人公开定向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说明:
1.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聘用和合同签订。
(一)发布简章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http://csgy.changsha.gov.cn/)公布。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http://csgy.changsha.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11会议室(长沙市市政府一办公楼8楼)。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5年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残疾人公开定向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或插入照片打印)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4)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面试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普通雇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标准严格按照《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长残联发〔2023〕16号)文件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731-88666027
2.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0731-886660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