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13个岗位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要求,结合各县(市、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助和组织实施等事宜。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2023、2024届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含2023、2024年取得规培证,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7.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13人,其中湘潭县10人,湘乡市2人,雨湖区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xiangt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通知要求赴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①下载并打印《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名地址
湘潭县:湘潭市湘潭县卫生健康局( 湘潭县易俗河镇牡丹路9号)一楼110室,联系人:廖婷0731-57777207
湘乡市:湘潭市湘乡市卫生健康局(望春门街道务门前街67号)三楼304室,联系人:张英0731-56789876
雨湖区: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白石公园旁鸡公嘴2号)三楼2305室,联系人:周晓英0731-58630921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以及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35岁以下即198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局官网发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因专业特殊等情形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比例的,全部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合格线7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毛发检测和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由县(市、区)卫健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县(市、区)卫健局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研究,报湘潭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招聘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和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须在聘用村卫生室服务满6年,聘用起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湘潭县卫生健康局0731-57777207;
湘乡市卫生健康局0731-56789876;
雨湖区卫生健康局0731-58630921。
举报监督电话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0731-58555245;
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731-58555268。
附件:
1.湘潭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2025年湘潭市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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