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8人22个岗位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为确保各科室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计划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职位共22个,计划招聘人员共58名。具体职位详见《宁远县中医医院2025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职业道德;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需求最高年龄不超过26周岁是指199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最高年龄不超过30周岁是指199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最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岗位要求的执业证书,其中2025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原件的,提供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单。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国(境)外学历认证以及公告和职位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31日。报考人员提供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的,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根据《关于印发<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认定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三支一扶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宁远县中医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8月22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远县中医医院行政楼4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①《宁远县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4);③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⑤职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原件的,提供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单);⑥《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须提供由本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宁远县中医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
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发布公告2日内到宁远县中医医院行政楼4楼人事科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
本次考试设置考试合格分数线。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其中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9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8月29日,领取地点宁远县中医医院行政楼4楼人事科。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笔试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笔试成绩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宁远县中医医院人事科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2.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面试对象。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2)面试公告发布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还相同的加试一场笔试,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该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应聘护理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的重点是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和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者放弃资格者,公示前从同一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3年内仍未取得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的不再续签合同,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身份证遗失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和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参考)。
(二)报考人员请选择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到指定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746—7223395(宁远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2.监督电话:0746-7226786(宁远县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远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