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宁乡市委、宁乡市人民政府同意,宁乡市疾控中心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1.岗位计划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相关资格条件见下表。
2.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8月11日后出生。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1)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宁乡市卫健系统编内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在2023年-2025年宁乡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中(含人才引进)通过面试(岗位技能考核)后放弃或录用后未满试用期放弃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笔试—岗位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人才网(https://www.nxxhr.cn)、“宁乡人才”“健康宁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报名时,按如下要求进行:
(1)要求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报名表;
(2)上传个人免冠证件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已确认通过相关职称资格考试,但尚未颁发证书的,可暂提供成绩单(通过国家规定合格线)、证明或文件(相应部门出具)报名,正式的证书原件须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n),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3.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1日17:30。
(三)网上资格初审
1.开考比例:本次考试所有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
2.考生报名后,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公告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0:00至8月22日12:00,请考生在2025年8月22日11:00前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打印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0:00至现场确认结束),并在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审查。
(四)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5年8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至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六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可提供成绩合格单、相关证明及文件原件,资格终审须提供证书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笔试资格。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笔试公告),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考生通过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及时在宁乡人才网发布,请以发布公告及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采用综合性试卷,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查询。具体成绩查询时间将在考试当天广播中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乡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或点击“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考试报名”端口,选择“查询正在进行”,进入“成绩查询”菜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第二天上午9:00-12:00到宁乡市卫生健康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查分当天下午16:00后到申请查分地点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249号宁乡市卫生健康局606室,咨询电话:0731-87883768)。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岗位技能考核
1.入围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岗位技能考核人员名单(末尾入围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岗位技能考核),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全部进入岗位技能考核。入围岗位技能考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打印岗位技能考核通知书(打印时间请关注技能考核公告)。
2.时间地点:岗位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发布公告及考核通知书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岗位技能考核通知书参加考核。
3.考核内容:所有岗位均进行岗位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内容为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专业技能。岗位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合成:所有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含涉毒筛查)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情形,则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待考生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怀孕考生考察一并进行)。考察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走访、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宁乡市卫生健康局,资格终审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九)聘用和管理
1.考察(含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期5年。2023年后毕业的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录取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宁乡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相关协议条款在协议书中明确。
4.对通过岗位技能考核后放弃或录用后未满试用期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相关规定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和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731-87883768(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政工科)
(二)报名系统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
0731-87899568(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监督电话:
0731-88980721(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88980958(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731-87857725(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以上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均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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