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
根据工作需要,株洲市总工会面向社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株洲市总工会统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30人。具体的招聘岗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5年株洲市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品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条件:①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至2007年8月1日期间出生);②在株洲市、县(区)总工会工作2年以上,可适当放宽报考年龄,每工作1年可放宽1岁,最高不超过45周岁(1980年8月1日出生),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工作单位证明;
4、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5、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6、聘用后,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和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招聘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报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大汉希尔顿6栋一楼大厅(新业态就业服务之家)。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31-22737677,19107337773。
(2)邮寄报名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999号中央商业广场(王府井)A座2603号。联系电话:0731-22758222、0731-22737777。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件,A4纸正上背下排列);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5)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条件。
6、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其中包含工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时事政治、株洲市市情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人时限为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等。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笔试、面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具体请关注株洲市总工会网站、株洲工会微信公众号、株洲翰林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或招聘过程因各种原因出现拟招聘职位计划空缺时,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在株洲市总工会网站、株洲工会微信公众号、株洲翰林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
(六)补充录用
体检结束后,出现空缺的职位,经株洲市总工会确认后统一向社会公布,组织补充录用,补充录用职位面向参加株洲市总工会2025年株洲市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公开报名、征集志愿。前期在任一环节主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补充录用。补充录用职位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株洲市总工会组织集中面试,按录用有关程序择优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面向社会公布。
五、待遇保障
1、合同管理:工会社会工作者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并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负责劳动用工协议签订、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续聘及解聘等工作。在工会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2、薪酬及福利:工资标准不低于3200元/人/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工资总额的80%。渌口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岗位薪资参照本地区工会社会工作者薪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工资总额的80%。依法享有国家规定休息休假等福利,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相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招聘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31-22758222、0731-22737777
市总工会咨询电话:0731-28686159
(二)监督电话:
市总工会机关纪委:0731-28686186
八、最终解释权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