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5人
2025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
和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结合开封市事业单位岗位类型和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
一、引进对象
(一)经认定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A、B、C、D类),以及其他省、直辖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原技能领军人才(中原技能大师),世界技能大赛(简称世赛)各赛项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国家职业技能大赛(简称国赛)各赛项国家级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世赛、国赛、国家级专项竞赛、国家级行业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奖牌获得者。
(四)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其他特殊急需短缺人才。
二、引进单位和岗位信息
本次全市35家市直事业单位共引进475人。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5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后正常报名,应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其他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条件,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岗位所附的电子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2025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对学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层次、培养方式和毕业时间证明),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开封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代码+姓名”。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本人。
(二)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引进岗位条件,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选报合适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扫描相应证件;报名信息应与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信息一致,并签订诚信承诺,承诺所填报的报名应聘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名应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应聘资格。
3.报名应聘人员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中对应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电子邮箱会接收到相关的邮件(或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
5.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引进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用人单位岗位急需短缺情况,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专班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对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有必要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可安排笔试。对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以及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急需短缺人才,一般采用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形式。
(二)综合素质面试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拟引进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选。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应急应变、言语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
综合素质面试由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引进岗位人数的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组织现有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个别急需短缺人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专班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有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从其规定。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严肃公开引进纪律,接受社会及中共开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1-2366667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未尽事宜,由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25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