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6人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有关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结合编制空缺及单位岗位需求,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全供事业单位(卫生系统除外)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36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形式为全供事业。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选调与岗位匹配的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原则上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2(含)以上。
当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德才素质优秀、工作踏实勤奋;
2.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试用期间不定等次视为合格档次);
3.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范围、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见《2025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选调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纪律处分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入编机关事业编制方式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7.事业工勤人员;
8.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按要求在本单位不足服务工作年限的;
9.其他不适合选调的。
三、报名
1.发布公告:公告发至全县各单位,由各单位广泛宣传。同时在“安东人社”等公众号发布。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安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头人社窗口。
4.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会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选调人员填写《2025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下放乡镇站所人员由编制所在乡镇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初中、小学教师报名由中心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中心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高中教师报名由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备注单位和姓名)。
参加选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未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此次选调笔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公布及拟选调人员公示等选调相关事宜,均在“安东人社”公众号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题型以辨析、分析、写作类为主,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专业素养等内容,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但形成竞争关系的,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拟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导致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过公示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试用到选调单位工作,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定岗等相关手续,并与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注:1.选调人员到新单位后,执行选调单位公布的岗位级别工资结构;2.从教师专技岗位选调到教育系统内专技岗位后,原教师职称级别工资可继续执行;3.从教师专技岗位选调到县委党校专技岗位后,暂按选调岗位对应级别工资执行,待转评党校讲师职称序列后,再根据规定聘任或晋升党校职称序列;4.从教师专技岗位选调到其他县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后,执行该单位管理岗位工资结构;选调到其他县直事业单位专技岗位后,如具有职称与选调单位职称序列相符,则执行相应的专技工资结构,如所具有职称与选调单位职称序列不相符,则暂按初级职称聘用,待取得选调单位相应职称后,再按规定聘任或晋升相关专技岗位。
未尽事宜由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2—5961615
0372—5936923
以上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监督服务。
附件1.2025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官方);
2.2025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官方);
3.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详见官方);
4.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详见官方)。
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