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9人39个岗位
鹤峰县县属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县属国有企业,共39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鹤峰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5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鹤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feng.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传至招聘单位工作人员QQ邮箱,工作人员通过邮箱告知考生审核结果。网上报名的考生若24小时内未得到回复,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人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1)鹤峰县金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报名邮箱:307921040@qq.com
联系人:覃红群
联系电话:0718-5294309
(2)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网上报名邮箱:873725542@qq.com
联系人:杨世华
联系电话:0718-6105520
(3)湖北鹤晟建筑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邮箱:873725542@qq.com
联系人:杨世华
联系电话:0718-6105520
(4)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邮箱:3146324162@qq.com
联系人:向娜
联系电话:0718-6105529
(5)湖北五龙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邮箱:3146324162@qq.com
联系人:向娜
联系电话:0718-6105529
(6)鹤峰县兴鹤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邮箱:182295623@qq.com
联系人:谭雅莉
联系电话:0718-6105518
(7)鹤峰云鑫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邮箱:182295623@qq.com
联系人:谭雅莉
联系电话:0718-6105518
(8)湖北省九峰建设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邮箱:182295623@qq.com
联系人:谭雅莉
联系电话:0718-6105518
(9)湖北鹤茶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邮箱:1025702689@qq.com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718-5966616
3.考生报名所需材料:《2025年鹤峰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还需上传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扫描件。
4.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1)考生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传至相应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7:30。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必须以“考生姓名+岗位代码”命名一并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内。
(4)网上报名提交后,需随时关注招聘单位对报名邮件的反馈信息,报名截止后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请于2025年9月19日12时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过时不再受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考生报名所需材料。
2.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或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起始时间。
(2)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3)“专业工作经历”指从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报名起始时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工作经历。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
(7)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在鹤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feng.gov.cn)另行公告。
(8)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总成绩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具体测试方式依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具体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在鹤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feng.gov.cn)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对象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七、公示
招聘完成后,及时依规对拟聘人员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八、订立劳动合同
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feng.gov.cn)为本次招聘公告、测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5281229
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4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