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9人4个岗位
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冶办发〔2020〕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9名,详见《2025年大冶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冶市户籍(不含金山街道、汪仁镇)的居民,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6.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3463)进行。
(二)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7:00,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4日9:00至8月8日17:00,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3.缴费确认。2025年8月4日10:00至8月8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缴费人员在8月14日9:00至8月16日9:00自行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346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数,并在大冶市政府网发布公告。
(三)考试流程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居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社区治理政策、社区工作实务、公共基础知识等。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大冶市政府网公告为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5年大冶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5)其他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退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不再返还。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纳入面试名单。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综合素质和能力。
4.考生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入选)。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市委组织部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工作能力情况。考察发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六)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政府网公示公告。
(七)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街道按需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大冶市《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薪酬基数的通知》执行。
新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在考生的综合成绩有效期内(有效期为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不合格、辞职、退休、新增加职数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市委社会工作部联系,咨询电话:0714-8720676。
(四)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和笔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大冶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872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