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马鞍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马机编办〔2019〕66号)和《关于下达市属有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指标的通知》(马机编办〔2020〕5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农村农业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7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17办公室(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3.报名者须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备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人力资源招聘群”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招聘群公告。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但不限于行测、申论、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招聘群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招聘群公告。
(2)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2.面试结束1周内,《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群内公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要求,收到复检通知2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在招聘群中通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信用状况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马鞍山市农村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马鞍山市农村农业局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文件规定,招聘的聘用人员由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对招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
招聘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期限一般3年。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待遇参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编办制定的聘用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执行。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706(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55-2366783(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