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9个岗位
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睿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是以“资产处置、股权管理、债权追索、资本运营、企业稳定”为基本功能定位的国有独资公司,负责对国资省企改革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股权、债权及稳定开展运营和管理,发挥资产经营平台作用,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质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精神,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龙睿公司以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核心目标,现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领域优秀人才9人,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共9职,本次公开选聘在同一层级岗位中,每位报名者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具体如下:
1.龙睿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1职;
2.龙睿公司财务部总经理1职;
3.龙睿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1职;
4.龙睿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1职、副总经理1职;
5.龙睿公司经营发展事业部总经理1职、副总经理1职;
6.龙睿公司人才发展中心总经理1职、副总经理1职。
二、选聘人选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选聘岗位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思想解放、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
3.具有法治理念,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反对特权,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6.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选聘人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8)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的;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9)《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二)任职资格条件。
详见《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个工作日17时截止,应聘者需下载《应聘报名表》(附件),填写完整后和相关材料一同发送到指定邮箱85554122@qq.com(文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参与报名。在同一层级岗位中,每位报名者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若出现报名者多报岗位的情况,将与应聘者协商确认其最终报名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应聘报名表》(需在表内粘贴电子版1寸近照),并另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学信网认证报告、相关职称证书等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本次选聘材料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竞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过程始终直至任职后,竞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全、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竞聘者资格或免去已聘任职务(解除劳动关系)。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少于2人时,将按实际报名人数开展半结构化面试,不再重新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半结构化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参加面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官进行评价打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评分权重为:自我介绍30分、通用问题30分、专业问题40分。每名应聘者面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由面试官按照评价规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取折算后的平均值作为最终面试得分。
(四)组织考察(背景调查)。通过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开展组织考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了解考察对象8小时以外情况,组织考察对象不符合任职要求的,终止该职位的选聘。
(五)讨论决定。召开龙睿公司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文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17时止。
(二)咨询电话:0451-87580797,联系人:李先生。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451-87580712。
(四)各考核环节,具体形式、时间及相关安排以通知为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