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河北-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7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3 09:00-2026/7/30 17:00
缴费时间
2026/7/31 -2026/7/31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8/6 08:30-2026/8/8 20:30
笔试时间
2026/8/8 08:30-2026/8/8 12: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23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含当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各级单位干部有亲属关系的要主动说明,并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等所列情形。

(四)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其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统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1名。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安全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1名、专业技术岗2名。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安全培训中心(暂未分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1名、专业技术岗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多报岗位,一经核实,取消本次笔试成绩。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网站(网址:https://hb.chinamine-safety.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47.95.219.188:881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至7月30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17:00。

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7月23日9:00至7月31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6年7月23日9:00至7月30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026年7月30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网站公布,同时由招聘单位告知被核减岗位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4日9:00至8月4日13: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4日9:00至8月4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8月4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务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并根据个人情况谨慎选择报名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在填写系统报名相关数据基础上,还须下载填写《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通过照片或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

4.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和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因信息填写错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12:00。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期间内进入报名网站(//47.95.219.188:8811/),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3.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网上缴费

1.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支付考试服务费100元/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17:00。

2.应聘人员缴费后请再次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于2026年8月6日8:30至8月8日8:30,通过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

《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形式为A类试卷,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该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个科目试卷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连续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2026年8月8日(周六)上午:综合管理类(A类)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官方网站相关公告。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应聘人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网站另行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要求。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合格、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详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网站相关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完成笔试、面试,未取得有效总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2日内,总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应聘岗位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主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后,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导致的相应后果自行承担。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或邮箱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311-87212082;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311-8721208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7752056;



职位表.xls


北京粉笔
北京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