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经研究学院2026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科研助理1名。
科研助理
科研助理主要负责协助单位教学科研秘书处理本科、研究生日常教学事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服务意识高。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快速熟悉并掌握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
5.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30日
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138966598@qq.com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艺术学院科研助理”命名。
2.资格审查。学院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学院通知报考人员。
(二)考试测评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试测评。考试测评时间、地点、方式由学院确定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接到考试测评通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测评。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察、体检
学院根据考试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及参加体检人选。考察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出具的政审考察报告和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告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情况和政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聘用
学院将拟聘人选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http://art.hbu.edu.cn),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期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聘用期限为2年,期满后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协议。原则上,每名毕业生仅聘用1次。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研究生4000元/月,本科生3500元/月。
2.社会保险与福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教学科研助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北大学艺术学院杜老师
联系电话:(0312)507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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