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内江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四川-内江市-遴选-公务员-2026-行政事业编-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组织部-东兴区

2026年度内江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6年度内江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遴选招考

招聘25人2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0 09:00-2026/7/18 18:00
缴费时间
2026/7/19 -2026/7/19
准考证打印
2026/7/22 -2026/7/25
笔试时间
2026/7/25 -2026/7/25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有关规定,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决定统筹开展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同时发布)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附件《2026年度内江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内江市内各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内江市内各县(市、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一般为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0日后出生),其中公安系统相关职位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7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6年7月10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选调生有驻村要求的,未按规定完成相应驻村工作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s://www.njpta.org.cn/)。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9:00至7月18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各单位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职位表》)。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6年度内江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并纳入诚信库进行管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9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7月18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6年7月19日24: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6年7月22日至7月25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之后,缴费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放宽至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由报名网站退回所缴费用。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6年8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如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3:1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同时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和面向所有考生职位的选调生,若均入围面试,在资格复审开始前,需选择确认参加面试职位,并向两个遴选单位报告,逾期未选择面试职位的,默认参加专门职位面试。

(五)实干实绩评价

考生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遴选单位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遴选单位。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25分,表彰奖励项25分,工作实绩项50分。遴选单位参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采取调阅资料、向进入面试人员及工作单位核实了解等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评价,完成后将评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面试

面试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差额考察

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各遴选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在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遴选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系统相关职位体检还应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以依次递补。

(九)顶岗试用

由各遴选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

(十)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十一)公示和转任

由遴选单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s://www.njpta.org.cn/)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任职培训

各单位对新遴选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省情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市级部门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市级部门工作。


四、其它事项

1.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2.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详见《职位表》)。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附件:1.2026年度内江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6年度内江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提示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6年7月10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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