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山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公开招聘营山县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的公告-四川-南充市-营山县-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共产党营山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中共营山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公开招聘营山县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的公告

中共营山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公开招聘营山县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的公告

招聘4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6 -2026/9/21 18:00

为进一步充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力量,突出抓好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中共营山县委社会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4名,不限性别,正式聘用后选派至县委“两新”工委和县级行业(综合)党委协助从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二、岗位职责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二)指导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立党组织,帮助暂不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引进党员职工或在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等工作。

(三)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

(四)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带群建等工作。

(五)帮助协调解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发展困难问题。

(六)完成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两新”工委)和派驻单位党组织安排的其他新兴领域党建任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律,了解新兴领域组织相关的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常识,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6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和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资料压缩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462301311@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党建工作专员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报名初审不予通过。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18: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资料

1.《报名信息表》扫描件1份(见附件2);

2.中共党员证明材料1份(见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扫描件1份(正、反面);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1份。

(四)考试缴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五)特别提示

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发布的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初审、面试复审、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

1.笔试。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超过20:1的,先进行笔试,再组织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若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营山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直接面试的方式

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且不超过20:1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入场要求

笔试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试当日,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及证明),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或面试资格。

(五)缺考处理

因考生缺考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入围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七)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营山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1.确定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岗位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营山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入职体检: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逾期未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审查政治表现情况(由被政审人所在地社区或者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证明)、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核查)。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八、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营山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及聘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政审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817-8280758

(二)监督举报电话:0817-8281160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营山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项通知及公告,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结束后,对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直接面试开考比例而核减招聘名额的岗位,将适时组织补充招聘。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营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四川粉笔
四川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