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岗公开招募80名-四川-南充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共产党南充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岗公开招募80名
2026年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岗公开招募80名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80人6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4 09:00-2026/8/7 17:3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南充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8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一)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计划要求的毕业证)。

(二)主要招募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具体招募条件详见附件1)。

(三)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职责

(一)综治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承担网格管理服务事务性工作,协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心理疏导、情绪安抚、政策引导、困难帮扶等服务。

(二)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家校社协同、成长支持等服务的专业助人活动,服务涵盖心理筛查、个案干预、社工课堂等内容。

(三)新就业群体社会工作服务岗。为“三车”司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提供需求收集、资源链接、心理关怀、行为引导、个案帮扶、社会支持等服务。

(四)服务业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岗。承担推动“社工+产业”发展模式探索,推动社会、企业与员工的共赢发展等职责。

(五)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岗。承担围绕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需要,开展救助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精神关爱、成长陪伴、危机干预、社会融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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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募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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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募计划岗位表信息,对拟报考岗位优先招募条件等有疑问的请先拨打计划岗位表中的电话咨询,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8月4日至8月7日(09:00—12:00,15:00—17:30),非规定时间内不受理。

报名地点:各招募岗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等信息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为准。

4.近期正面标准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招募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招募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原则上应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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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各岗位具体招募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时间地点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

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招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由招募单位发布,详情请及时关注招募单位发布的信息。


七、体检政审

(一)体检

1.根据招募考试结果,按照岗位对应的招募人数等额进入体检。

2.体检由招募单位自行组织,原则上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募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第2日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规定递补,具体安排详见招募单位通知或后续公告。

(二)政审

政审由体检合格人员自行提供以下材料:

1.政治表现情况(由被政审人所在地社区或者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证明)。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①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搜无犯罪记录证明,实名刷脸申办,审核后下载带公章PDF;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搜“无犯罪记录”;③四川公安政务平台公众号网办大厅申请)。

3.非被执行人记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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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

(一)根据资格审查、招募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招募人员名单,由招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募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三)对于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的,出现的空额按规定递补,经体检合格后招募。


九、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报考人员按要求与招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十、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拟招募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协议到期或招募人员因其他原因退出即视为项目及用工关系结束。

(二)招募人员个人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拨打招募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十一、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举报监督电话:0817-212608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考生自行关注南充人事考试网及各招募单位发布的各项通知、公告,注意接听接收电话、信息,因自身原因错失招募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募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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