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3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中小学师资力量,稳定乡村教师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有关政策规定,决定面向剑阁县2026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
剑阁县2026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
二、考核招聘名额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服务期内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结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未完成服务年限、中途离岗人员;
6.服务期内存在师德失范等严重不良行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9:00—17:00。
3.报名地点:剑阁县教育局3楼人事股(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3号)。
4.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剑阁县面向2026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本次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6年9月4日。
2.考核地点: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剑阁县下寺镇东滨大道117号)。
3.考核方式:采取微格课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讲课时长为15分钟,可板书,无需准备PPT,主要考核教学理念、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功。
面试当日,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在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学籍或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相关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最低乡镇服务年限5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由剑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6
剑阁县教育局0839-6602126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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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剑阁县面向2026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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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剑阁县面向2026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