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根据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展规划,为满足当前业务开展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五)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附件4);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其他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4月16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未明确时限的应聘资格条件,均应于2026年4月16日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详见《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