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10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高校、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0个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人员2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理工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