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2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定陶区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202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6年4月20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6年4月20日以前。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受过行政拘留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