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柏乡县公安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测、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具备从事辅警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治考察标准,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11月10日—2008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6.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BMI身体质量指数在17.3(含)至27.3(含)之间(BMI=体重(kg)/身高(m)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文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见《柏乡县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由柏乡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11月10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高校在读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工作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0.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11月6日通过柏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ixiangxi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站:https://s.zhaokaopingtai.cn/s/2651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6日17:30
审核时间:2026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7日12:00
缴费时间:2026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7日17:3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的基本流程。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参照身份证照标准执行,不得美颜修图,以防人脸识别失败延误考试),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26年11月17日12:00报名、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将无法报名、修改信息;2026年11月17日17:30缴费端口关闭,考生将无法进行缴费;“审核通过”未缴费,不视为报名成功。
请密切关注是否审核通过、是否缴费成功。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
(6)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及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联系县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缴费用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销)岗位计划数,可结合单位用人需求,将核减(销)的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较大的岗位。报考核销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2.笔试科目: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体能测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的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体能测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面试前先进行身高、身体质量指数测量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和标准: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BMI身体质量指数在17.3(含)至27.3(含)之间(BMI=体重(kg)/身高(m)²);1000米跑≤5'15"。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身高、身体质量指数和体能测试三项全部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退役大学生士兵;4.学历、学位较高者;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柏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此次招聘人员不占编制,由柏乡县公安局负责管理、使用,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派遣到柏乡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被聘用的辅警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签订一年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公安局负责协调第三方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其人事档案存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
3.工资待遇
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月按基本工资的30%执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需长期在岗工作,遇有紧急任务时需长时间封闭管理,适当增发特岗薪酬;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和警务辅助人员按企业职工身份核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示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测、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要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考生自负。
5.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319-7713577(人社局)
0319-7722206转26320(公安局)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0319-7722915
本公告由柏乡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026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