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云南-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双江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双江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双江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招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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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08:30-2026/11/16 18:00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能胜任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从事办公室工作的能力,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4.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具有双江自治县户籍,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条件):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综合股(勐勐镇月牙路5号)。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现场初审后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双江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对报名应聘者进行审查及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五、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双江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联系人:孔广明

联系电话:0883—7621126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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