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双江自治县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精神,认同单位工作理念,细心严谨、有时间观念、具备一定应急处理能力;同等条件下有机关、单位、基层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条件):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3010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提交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个人简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五)面试:按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县妇联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我单位面谈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调查核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或工作态度不认真负责的,县妇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岗为止。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江自治县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云刚
联系电话:0883—7621399
附件:双江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docx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