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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
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7 08:00-2026/8/24 17:30

根据工作需要,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维稳信息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踏实,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40周岁,限男性。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

1.中共党员;

2.具有服兵役经历的退伍军人;

3.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4.有残疾证。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形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言论,组织、参与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吸毒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在各类公职、编外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记录;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不适宜从事维稳信息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程序择优聘用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3.报名地点: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综合股(富宁县新华镇珑端街102号)。联系电话:0876-6128885。

4.报名所需材料

⑴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

⑶个人简历1份;

⑷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优先加分项);

⑸《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说明: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四、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岗位招聘条件核实报考人员资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本人。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的匹配适应性等。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招聘,请勿轻信虚假招聘信息。

(二)考生务必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听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岗期间需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电话: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综合股,0876-612888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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