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第五期)-云南-玉溪市-招警-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体制内直签非编-通海县公安局

通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第五期)
通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第五期)
招警信息

招聘6人

报名时间
2026/8/17 -2026/8/30
笔试时间
2026/9/2 09:00-2026/9/2 11:0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通海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6人,详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校学生;

9.具有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1.曾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或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一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死亡)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云南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优先聘用人员在综合成绩核算时按照公告的加分条件予以加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到用人部门或通海县公安局5013办公室(通海县秀山街道平安路9号)报名。复印件收取不退。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内容为主。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每个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未参加笔试或未完成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时间:2026年9月2日9时至11时

笔试地点:通海县公安局

2.体能测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中按岗位1:4的比例由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体能测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

体能测评设合格线,3个科目均达最低控制线为合格。任意科目测评不合格人员可现场申请补测一次。科目一协调素质:立定跳远;科目二力量素质:男子1分钟俯卧撑、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科目三耐力素质: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报考人员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主动提出放弃。

体能测试实行积分管理,3个科目得分相加所得总分为应聘人员体能测评总分。自高至低依序取分值。附: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标准:

3.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结束后,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导致不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从该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一般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④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⑦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资格复审材料应当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收取后不再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按照岗位1:2比例取该岗位体能测评成绩排名在前的2名应聘人员。岗位和人数比例未达1:2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综合成绩加分条件:烈士、因公牺牲(死亡)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加5分;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加5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3分;符合报考岗位专业或优先聘用条件的加3分;玉溪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2分。上述涉及加分项,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同时具备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计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三)岗位调剂。递补后仍有聘用计划空缺的,招聘单位结合报考其他岗位通过面试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的岗位调剂,调剂人员与岗位1:1比例进行。由调剂人员写出书面申请。

(四)体检和政治考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人员。

1.体检。体检需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开展,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政治考察。按照综合成绩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海警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的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办理执法团体意外险、大病保险。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按照通海县公安局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按照正常薪资的80%发放。


六、纪律与监督

通海县公安局督审大队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政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监督电话:0877-3801850

通海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7日



职位表.xls


福建粉笔微信公众号
福建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