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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公告-湖南-衡阳市-事业单位-教师-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衡阳师范学院

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3 -2026/12/31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衡阳市,校园环境优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东、西两个校区面积共2166亩。现有17个学院,48个本科专业,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多人,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

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学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2026届毕业生可根据条件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衡阳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点击进入“人才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2026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个人简历;

(5)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对应的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或邮箱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公布。

2.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打印准考证参加直接考核。

资格复审具体事宜、通过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直接考核结果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网站、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说明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放弃者、放弃拟聘用资格者,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完结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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