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报,用人单位择优招聘的双向选择原则。
二、招聘岗位
办公辅助岗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第7页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下方载明认定信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须有3次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记录才能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请联系或到访认定机构要求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创业服务并记录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中。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出生日期为准);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3.具有基础的文稿处理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和日常办公软件运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良好沟通交流能力,有责任心,热爱服务保障事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易门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受理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到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止。(不少于15天)。
3.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易门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1张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电子证截图),原件、复印件(首页、第七页),内容须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
(7)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截图;
(查询方法:微信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其他运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如有投资任职记录—“预览并下载报告”;有无都截图打印)
(8)劳动合同查询截图;
(查询方法:微信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或搜索“劳动合同查询”,截图打印)
(9)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报告;
(查询方法:微信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或搜索“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查询险种处勾选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外的其他全部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报告生成后点击右上角“…”,转发截图打印)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残疾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认定证明或相关查询截图(登录微信“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小程序,点击“我要办事”—“办事大厅”—“我要办低保”—“低保查询”,截图打印)。
4.报名要求:报名者提供的证件、资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地点: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08办公室(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118号)
6.报名咨询电话:0877-4961524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由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报名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2.拟招聘终审:由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单位名称)报送的初审合格报名人员审查是否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证件不齐或弄虚作假的报名者,一律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结果具体以短信或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
应聘人员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持有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聘者,其申领残疾人证的身体表征,在体检时视为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安置人员在“易门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安置人员,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其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保参保。
五、人员管理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六、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和地点
(一)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双方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薪酬待遇保持不变),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易门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第一年3153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考核合格后第二年、第三年3453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
(二)工作时间:按照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执行。
(三)工作地点: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菌乡大道508号财盛商业广场二楼)。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易门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