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湖口县公安局特战队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特战队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特战队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湖口县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战队员职位表
| 序号 |
主管单位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计划数 |
资格条件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周岁) |
|||||||
| 1 |
湖口县公安局 |
江西瑞逸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
特战队员 |
20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按政策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
18—35周岁;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按政策放宽至38周岁 |
15170963875 |
限男性。 |
注:年龄、学历计算截止本次报名起始日。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本次报名起始日;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年龄可放宽至三十八周岁;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与本次报名起始日同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按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视为符合相应岗位的学历条件。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该类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
13.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存在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现有湖口县公安机关同类岗位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注:如报考人员正式录取后,发现存在上述任一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准考证打印→笔试→体能测试(含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等程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湖口县人民政府网”“江西瑞逸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同步发布,请考生以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后续各环节公告、成绩及名单统一通过上述官方渠道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1月07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21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电子邮件投递)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指定报名邮箱提交材料,须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压缩包名称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表内已附材料真实性承诺栏,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提交);
(2)本人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书电子件;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验证有效期内)。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及加分项目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材料提交邮箱:ryrczp@163.com。请考生及时关注邮箱回复,后续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该邮箱及“江西瑞逸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发送。材料未按要求命名、无法辨认或者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5.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在报名截止前提交材料的考生,如需补充或修改材料,可于2026年11月22日17时00分前补充完善,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材料变更或补充。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不合格。审查结束后以电子邮件回复形式进行报名确认。
6.咨询电话:15170963875(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
7.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公司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取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费用。
8.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核、考察及聘用办理,招聘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归档或销毁;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超范围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虚假、伪造、变造或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分数占最终成绩50%;
3.参加笔试人员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携带好黑色字迹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不得携带手机、电子手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西瑞逸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
(四)体能测试及现场资格审查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笔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执行,共设3个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3.考生应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须持报名时提交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查。属下列情形的,须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享受加分项目的、退役军人及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等,具体以报名材料要求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任何环节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相应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成绩占最终成绩50%。
2.在体能测试合格且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尾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体测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未达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经研究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加分)×5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加分后总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
(六)加分项
1.加分项目: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中分别加5分。加分后总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
2.加分认定:加分项目以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须在报名环节一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证明材料虚假、伪造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第一部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属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所列的体检项目不予复检;其余项目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不合格通知一周内申请复检,复检以1次为限,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3.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重新体检、考察并公示。
(八)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县人民政府网”“江西瑞逸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之日起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岗位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岗位资格保留时间不超过1年,时间自面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计算),期间因减员产生岗位空缺时,可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1.用工方式: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江西瑞逸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往湖口县公安局工作。
2.工资待遇:薪酬待遇参照《湖口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湖人社发〔2024〕34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应对自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2.本次招聘不出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3970290720。
附件:
1.2026年江西瑞逸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特战队员报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026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