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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的公告-江西-吉安市-吉水县-2026-事业单位-体制内直签非编-吉水县林业局

吉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的公告
吉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13人11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1 -2026/8/12 15:00

为深入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经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113名专职护林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林业事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无不良嗜好;

2.报名人员户籍或原籍所在地需在招聘网格所在乡镇行政村(社区)范围内,或常住招聘网格所在乡镇行政村(社区)范围内且为本乡镇居民,熟悉当地山情、林情、社情,能够长期稳定从事野外巡护工作;

3.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截止1976年6月30日),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慢性病,能胜任野外巡护、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等工作;

4.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具备基本文字记录能力;

5.具备必要的巡护交通工具,服从组织管理、调度安排,敢于制止和上报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二)现任专职护林员报考学历放宽至初中以上,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下(截止1971年6月30日)。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曾荣获优秀护林员人员;

2.退役军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4.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

(四)不得聘用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党纪政务处分的;

2.有失信记录、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4.在职农村(社区)“多员合一岗”工作人员;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6.身体条件无法胜任野外巡护工作,患有不宜从事户外作业疾病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此次考试由吉水县专职护林员招聘工作组统筹指导,具体考务由吉水县城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

招聘公告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网页端:www.jarencai.com;微信订阅号ID:jarencai)、吉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大美吉水、吉水林业微信公众号、乡镇政务公开栏、村级公告栏等平台发布,并通过指定的吉安人事人才网发布后续公告信息。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15: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考生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乡镇人民政府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专职护林员报名审批表;

(5)如有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退役军人的,则需提供相关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报名资料不全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如遇收到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短信务必及时查看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考生在报考时,如提供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现场报名人员资料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资格审查(核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是否具备优先条件、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或存在不得聘用情形的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考试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林业法律法规、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应急处置常识等,不指定教材。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至1:2或核减相应岗位。

(四)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网格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各网格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网格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曾荣获优秀护林员人员、退役军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学历均为大专以上,更高学历者优先),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优先聘用。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网格有空缺,则从网格所在乡镇邻近网格按成绩依次调剂递补,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曾荣获优秀护林员人员、退役军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学历均为大专以上,更高学历者优先),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优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吉安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依法与吉水县林业局按年度签订管护劳务协议。

因拟聘人员资格审查、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1.护林员劳务报酬按管护区域集体林地面积1.8元/亩/年计算,由基本劳务报酬和年终绩效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劳务报酬占比60%,年终绩效占比40%。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巡护服装,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2.设立护林队长。在每个乡镇所聘的编制外专职护林员中推选1名能力突出的专职护林员为护林队长,协助林业片区服务中心人员开展人员调度、工作衔接、问题协调等工作,护林队长激励劳务报酬按乡镇林地面积分等次确定和发放。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坚持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3.对违规违纪人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取消聘用资格;

4.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96-8683227,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14:30-17:00)拨打19070621698(张女士)、15679638090(周女士)咨询;

本公告解释权归吉水县专职护林员招聘工作组所有。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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