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卫健委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23 08:00-2026/4/24 18:00
为促进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有序流动,保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稳定,根据工作需求,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选调3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蒲亭镇卫生院和宝塔乡卫生院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考察的方式择优选调人员。
二、选调对象
全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选调岗位名额及要求
德安县乡镇卫生院3名(其中蒲亭镇卫生院1名,宝塔乡卫生院2名),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四、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医药卫生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资质条件
1.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层次,专业为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具有相应专业从业资格证;
3.“三支一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安置满两年的,方可报考。
4.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在其报名表格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理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2)其他违规违纪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