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庐山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属庐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01招聘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02招聘岗位
本次市供销联社面向社会招聘经营管理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0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养;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
4.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6.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前科劣迹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正在接受调查或属实的;
8.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注:如报考人员正式录取后,发现存在上述任一情况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亲属回避情形
1.市供销联社(供销经营公司)正职负责人或法人子女不得考录该人员所在集团(公司)的岗位。
2.市供销联社(供销经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亲属不得从事本公司办公室、党建、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六个方面的工作岗位。
3.市供销联社(供销经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与其亲属不得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分管业务、子公司等)。
4.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应聘人员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5.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注:在招聘环节中发现存在回避情形的,应及时调整相关人员的工作安排或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未主动回避或隐瞒关系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及市供销联社(供销经营公司)干部、职工的,由市供销联社根据相关规定或管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