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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招录编外人员公告(第二批)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招录编外人员公告(第二批)

招聘9人6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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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5 -2026/9/25 17:00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录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录计划

本次招录计划为6个岗位9人。招录岗位名称、招录人数及具体要求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招录编外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5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岗位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对象范围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五)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6年12月31日前。

(六)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对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录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七)丽水市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丽水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满相关文件或公告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同意。

(八)应录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九)符合招录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录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根据应聘岗位,填写对应的报名信息。

3.资格初审:

医院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考试时间等事宜,请报考人员关注短信通知并及时按要求回复确认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各批次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录岗位计划数3倍的,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取消招录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或核减岗位情况将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形式:

(1)岗位01-04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岗位05-06采用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若岗位01-04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不足1:20的,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岗位05-06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不足1:5的,采用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3.确定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复审。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需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录条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3)。

4.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应试者政治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操作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岗位01-04,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未达到笔试比例,总成绩=面试成绩);岗位05-06,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技能操作考核×30%+面试成绩×40%(若未达到笔试比例,总成绩=实践技能操作考核×40%+面试成绩×60%)。

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再相等,另行组织加试。

2.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存在其他不具备报到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录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2113515.com.cn/,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8-2299900(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三)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招录工作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考生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78-2299951、2299915(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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