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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工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委派财务人员公告

宁波市江北工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委派财务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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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6 -2026/9/24 17:00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经理(兼主办会计)1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岗位要求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及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5.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稽核日常费用报销工作,填制(审核)记账凭证;

(2)负责总账账务处理、完成月度结账工作、年度结账工作;

(3)负责编制公司相关报表,协调完善报表体系;

(4)负责公司纳税申报及配合税务纳税检查工作;

(5)定期向股东报送报表,协助完成公司各类审计及检查工作;

(6)内控流程优化:完善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排查财务内控风险并闭环整改,优化财务工作流程,提升整体管控效率。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序号

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财务经理兼主办会计(劳务派遣)

1

4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4日(含)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

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财经类专业

1.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2.有审计师、税务师、CPA相关证书的优先考虑。

3.有船舶租赁及运输管理等航运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谈)、面试、体检、背调、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9月24日17:00止

2.报名办法: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463841872@qq.com(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6年9月28日—9月30日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面谈)

1.参加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网上公布。

2.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材料进行复审(面谈)。

3.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需提供任职证明;④聘用(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恕不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

4.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甄选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交流为主,应聘人员在本环节介绍个人情况,展示个人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加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的相互了解。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面谈成绩仅作为面试准入条件。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6的比例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名单,面谈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名单在网上公布。

2.由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件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因体检对象提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未被录用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如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招聘计划。

(六)背调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电话背调,背调时需提供公安系统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背调不合格者淘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背调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背调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背调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需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公示期结束后6个月内,若本公告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中途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9月15日(含)。

2.截至2026年9月15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9月15日(含)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特别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均须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4.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5.报考咨询电话:0574-8738328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6.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录用等信息将在: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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