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近期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1.绍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房地产管理岗,该单位为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相似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财政全额保障)。
2.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质安监督岗,该单位为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相似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财政全额保障)。
3.绍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执法辅助岗,该单位为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拨款。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区分事业单位类别)。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工作敬业勤奋,业务素养较好,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与选调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专业以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确定;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浙江省、绍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