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招警-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6年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6年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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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08:30-2026/10/12 17:00
笔试时间
2026/10/17 -2026/10/17

根据中央、云南省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批准,文山州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及从事工作范围

本公告招聘辅警是为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日常工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辅警岗位为勤务警务辅助类,共招聘2人。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职高或中专学历);

6.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8周岁(即198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7.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因公(工)牺牲(死亡)民(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采取报考人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文山市华龙西路5号(华龙湖旁)文山州司法局二楼大厅。

4.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到报名点领取或登录“文山州人社网”(https://wszrsj.ynws.gov.cn/),自行下载《2026年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据实填写(电子版填写打印)。持本人身份、学历、资质等相关证件、证明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学历、资质等相关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查,并进行身高、体重测量,通过检查审核后,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材料如下:(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官、士兵等特殊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奖励、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A4纸)。(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3)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签名并按捺拇指手印。

5.报名要求和招聘计划削减。(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2026年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2)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需真实正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联系不到考生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3)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相应削减岗位计划数。

(二)资格复审

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文山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于2026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文山州司法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身份证明,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等。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资格复审结束后,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考试内容涉及常识判断、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工具;提前15分钟入场,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现场予以公布。根据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文山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如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出现低于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项目和标准》(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

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测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文山州司法局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体检机构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在体测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入职动机、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个人征信情况、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本人主要学习、工作、生活经历、出入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进入考察的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笔、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后续相关程序。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州人社网”网站和“文山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文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期计入试用期,培训时间为30天。其中,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时间为10天,共80个学时;警务实战技能训练时间为20天,共160个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进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测试、考核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考生与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按法律法规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安排到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应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结束,无影响聘用情形发生的按相关要求进行定级。聘用期间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据。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减员补聘说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若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州强戒所将按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按招聘程序进入“体测-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若取得综合成绩的考生已全部补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再次组织面试,相关要求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等规定,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结合其岗位特点、资历条件等,实行动态调整,包含基本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并缴纳六险一金险。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薪酬标准按照《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确定。薪酬待遇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六、招考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州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自身不关注招聘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七、其他事项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未尽事宜可咨询文山州司法局辅警招聘工作人员,联系人:孔老师,咨询电话:18987617060。

附件:1.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2.2026年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文山州司法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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