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广东-清远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编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9人28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5 09:00-2026/11/11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23 09:00后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9名。应聘人员可通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s.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7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条件

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7年11月5日至2008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6:00登录“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系统(考生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lsrsj2026,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招聘系统自动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如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后续取消资格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6年11月23日9:00后。

2.已成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报考要求

1.本次招聘公告涉及有关时间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公告另有要求除外)。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2.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2.资格复审。面试前,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上述情况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考试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阅或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服务期。

(四)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联系电话为0763-8718980。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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