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等相关规定,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决定组建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现将面向社会选聘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专家库成员将面向法院、检察院、行政复议机构、区行政执法单位、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通过邀请、单位推荐、公开选聘等方式产生。其中,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择优选任10名社会律师成为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最终名额视报名、评审工作情况确定。
二、选聘对象
在佛山市禅城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的社会执业律师。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实务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擅长行政法领域、实务经验丰富、职业操守良好;
(三)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身体健康,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职责;
(五)符合专家库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职责
(一)协助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包括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走访调研、协助开展检查督导等。
(二)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专业支持。包括参与复杂疑难行政执法案件会商研讨、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举措提供专业咨询、参与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对行政执法领域存在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争议调解及处置等。
(三)参与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包括讲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课程、解读行政法律法规、讲解行政执法实务难点、分享典型案例经验等。
(四)承担聘任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地址为:sfjzfjd@chancheng.gov.cn;报名咨询及联系人:喻娟,联系电话:0757-89932006。
2.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24时止(以电子邮箱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1)《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报名表》(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2)个人身份证及执业证书;(3)工作履历及专业业绩证明;(4)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资料。
4.注意事项:报名材料提供彩色扫描件一式一份,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二)审核评选
报名截止后,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专业资质、业务经验和水平、行业信誉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及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三)公示
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日。在公示期间接收到相关异议并经审查属实的,对受异议人员将不予聘任。
(四)聘任入库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经审议同意后予以聘任,纳入区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评价。
六、其他事项
(一)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本公告由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报名表.docx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