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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才汇南粤”—2027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百万英才汇南粤”—2027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招聘126人3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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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4 09:00-2026/10/30 18:00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教育强市建设,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2027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办教师招聘工作,计划分两批次共招聘126名公办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成立于1984年6月,是珠海的主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香洲毗邻港澳,是内地唯一同时与香港、澳门路桥相连的城区。香洲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典型的南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年平均气温22.7℃,气候宜人。香洲山海相拥、陆岛相望,空气质量保持全国前十,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连续多年蝉联中国最宜居城市。已建成香山湖公园、海天公园等141个公园,形成“人在城中、城在园中、园在花中”的城市景观,实现“四季常绿、季季有花”。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xz.gov.cn)具体了解。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第一批:面向2027届(含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省生源公费师范生开展专项招聘。

报考人员应具备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于202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第二批:面向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

A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其中: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非在职),学位证书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在国(境)外就读的毕业生,须在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B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放宽至43周岁;面向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以第二批正式公告为准)

(二)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东省珠海市设置考点。

(三)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办学校教师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情况说明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其违约行为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7)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8)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7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在第二批招聘中,符合报考条件的2027届珠海市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2.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职位。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第一批招聘的公费师范生及A类人员暂未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B类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所学专业依据。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教育学、小学教育的报考者,其专业方向需与岗位一致。专业未分方向的,仅可报考“小学语文”岗位。

4.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其本科学历须为本科学士学历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学士学历学位。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6.按岗位要求须提供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B类人员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A类人员暂未取得的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考生,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第一批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4日9:00-2026年10月30日18:00。

第二批网上报名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直接登录https://zp.zhxzjyj.cn:9090/进行报名。

3.考生须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jpg格式图片)。如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省生源公费师范生、珠海籍退役军人等,还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填写信息不完整或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确保及时接听、顺畅沟通;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可在指定时间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入围面试情况、面试成绩、入围签约及体检情况等信息。

(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无法进行后续环节。

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聘系统进行笔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笔试。第一批招聘无需进行笔试确认;第二批笔试确认的相关要求以后续公告为准。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各考点安排和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生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凡违反考试纪律的,将严肃依规处理。

(五)资格复审及心理品质测试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部分岗位(体育、音乐及美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相关复审资料。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以便审核:①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②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同意报考证明(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提供,并由行政主管部门盖章);⑥其他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专业相近证明材料、党员身份证明、英语成绩证书、退出现役证明等)。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隐瞒身份未按要求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后续发现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参加下一环节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空缺,可在同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须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依次递补。有机会进入递补的考生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心理品质测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品质测试。未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测试结果不计入考生成绩。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安排

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安排具体事项详见后续公告,请密切关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

2.面试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体育、音乐和美术专业器材请自备)。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双方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九)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录用。

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期或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香洲区、辞职、离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明的;7.202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聘用等相关手续的;8.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121837(香洲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2516965(香洲区委组织部)。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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