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24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广大有志青年服务建设肇庆高新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肇庆高新区决定集中开展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4个,招聘人数26人,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6: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报名。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报名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只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均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相近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4)执业资格。关于教师资格证问题,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未取得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须签订承诺书并在9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关于执业医师资格问题,应聘人员需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在编教师报考教师岗位前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未经同意擅自报考、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核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
(6)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7)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6月25日9:00至6月26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肇庆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zqgx.gov.cn/)另行公告。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三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A类:管理岗位和非B、C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B类: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综合知识;
C类: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将在肇庆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zqgx.gov.cn/)另行公告。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请密切留意肇庆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zqgx.gov.cn/)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程序。
(3)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①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双面打印,手写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2026年应届生提供成绩单、绩点情况、毕业生推荐表等);
④报名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如2026年应届生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签订限时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4)面试方式:根据不同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具体以另行通知为准。
(5)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肇庆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zqg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现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拟聘用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程序进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相关部门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和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肇庆高新区党建工作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电话:0758—3103203)。遇到报名系统技术问题的可致电:400-020-161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党建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肇庆高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个人承诺书
肇庆高新区党建工作部
202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