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雇员,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26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应急任务和夜晚加班、轮值等;
(四)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城管工作经验者、持有C1以上驾驶证并熟悉手动挡操作者优先考虑;
(六)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岗位 编号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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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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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一 |
6 |
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能够熟悉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文字材料及数据处理能力。 |
岗位二 |
15 |
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能够熟悉运用基本办公软件操作; 2.需适应周末和节假日轮值;能接受上夜班、应急工作等。 |
岗位三 |
3 |
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本科学历 |
法学类(B0301) 法学 (C0301) |
能够熟悉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文字材料及数据处理能力。 |
岗位四 |
2 |
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
土木工程(B081101) |
能够熟悉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文字材料及数据处理能力。 |
(七)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综合楼一楼退管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至6月4日(共3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3.资格审查: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历认证(学信网查询打印);学位证(如有)、驾驶证(如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有)、退伍证(仅退役军人)。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不齐的,需在报名当天17:30前按要求一次性补全。逾期未按要求补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请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2.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岗位招聘条件中,对符合同等条件下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进行优先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负责解决应聘人员的广州户口、不提供住宿及上下班交通补助等。
五、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3436856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至11:30、14:30至17:30
本公告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雇员报名登记表.xls
2.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