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2026年公开选聘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告-广东-茂名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茂南区

茂名市茂南区2026年公开选聘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告
茂名市茂南区2026年公开选聘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0人

报名时间
2026/7/29 09:00-2026/8/4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8/7 09:00-2026/8/12 21:00
笔试时间
2026/8/12 10:00-2026/8/12 11:30

为适应茂名市茂南区学校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茂南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茂南区外公益一类学校公开选聘30名在编在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茂南区外公益一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应聘人员须具有教育部承认的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和幼儿园的应聘人员不限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选聘对象和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各学段学科教师30名,具体选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茂南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茂名市茂南区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4.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岗位年龄要求:18-38周岁(即1987年7月29日至2008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8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报名首日。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均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9:00至8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茂名市2026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专栏(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mm25)”,按提示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选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应聘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报名确认

为有效做好笔试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8月5日9:00至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mm25)”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茂名市”——搜索——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确认参加考试。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6年8月7日9:00至8月12日9:0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时间

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10:00—11:30。

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maonan.gov.cn/mmmnjyj/gkmlpt)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茂南区学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六)资格复审

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入围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maonan.gov.cn/mmmnjyj/gkmlpt)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申请复核。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选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须在签名栏内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式一份。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样式)。

8.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附件3)。

9.公告和岗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需在以上复印件正面底部空白处签名,确认复印件真实有效,并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好资料。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人员须在茂南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将取消递补资格。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maonan.gov.cn/mmmnjyj/gkmlpt)另行公告,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由应聘人员现场签领。

(八)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笔试合格线成绩×50%+面试合格线成绩×50%)分以上。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九)选择学校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由考生从岗位表中自主选择聘用学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以上综合成绩排序办法确定选择学校次序。如已选择学校的考生放弃,递补考生将安排到放弃的考生所选学校,其他考生已选学校保持不变。

(十)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maonan.gov.cn/mmmnjyj/gkmlpt)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maonan.gov.cn/mmmnjyj/gkmlpt)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30天内为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按照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应待遇。如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相应入职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选聘所设岗位均为初级岗位。以高级或中级职称资格报考的,不承诺按原学校聘用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具体聘用层级将视各校中高级岗位的空缺情况而定。若报考学校无相应中高级岗位空缺,则须从初级岗位起聘,报考人员应服从统一安排。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选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

(四)本次选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选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为外文版本的,须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版本。


七、组织管理

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成立选聘工作专班,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选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选聘组织方无关。

(二)本次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次选聘工作若有变动,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maonan.gov.cn/mmmnjyj/gkmlpt)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及时应对。

(四)本招聘公告由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部门及电话:茂南区教育局人事股,办公电话:0668-2816820。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5:00-17:00。咨询答复仅对招聘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进行确认。

附件:

附件1:茂名市茂南区2026年公开选聘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3日



职位表.xls


粉笔广东公众号
广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