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2个岗位
2026年中卫培文实验学校
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中卫培文实验学校是一所由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采取“国有公办+委托管理”的模式,与北大培文教育集团合作办学。
培文教育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线品牌,培文教育致力于打造国内顶尖教育品牌,推动中国基础教育革新,促进国家基础教育发展。学校秉承“用大学精神引领基础教育”的办学理念,依托培文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融合先进教育理念、课程体系和教师发展机制,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和综合素养的新时代人才。学校坚持高品质办学方向,重视教师专业成长,为优秀教师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求,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初中语文、英语编外合同制教师,共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岗位专业要求
(一)初中语文教师6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学位证
本科学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师范类中文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汉语国际教育,或师范类中文相关专业。
(二)初中英语教师2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学位证
本科学历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或师范类英语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专业: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翻译(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商务英语研究、国际商务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或师范类英语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不予报考。
二
招聘对象及基础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4.(1)全日制本科应聘教师(专升本除外):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本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优秀成熟骨干教师(具备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或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荣誉),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时,骨干教师必须核验职称证书、骨干教师相关荣誉证书,无佐证材料按普通教师35岁标准执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初中及以上语文/英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的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英语的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
1.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地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其荣誉证书颁发单位:教育局、政府、人社部门);
3.正高级教师;
4.省、市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5.学科竞赛金牌教练;
6.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全国首批39所“双一流”院校、“985”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为“211”院校的研究生;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一致。
三
薪酬福利
1.综合年薪约16万元;
2.学校实行合同制教师管理;
3.享受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支持,包括:
•名师专家指导;
•集团内部培训;
•教研交流活动;
•课题研究与课程开发机会;
•职业发展和岗位晋升通道。
4.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晋升激励: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从学科教学、班级管理、领导力等三个层面提供培训学习、考察、岗位晋升等专业成长机会,促进教师快速成长。
6.休假。教师按规定享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的休息,其婚丧嫁娶,女教师生育等均按国家相关法律和学校制度执行。
四
招聘方式及流程
中卫培文实验学校2026年语文、英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用“初审+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线上报名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邮箱发送个人简历(见附件),经招聘单位网上审核,择优选择并确定参加复审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参加复审的人员;
(二)线下复审
应聘人员根据复审通知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培文实验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同时提交个人报名简历纸质版(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及各种证书复印件;复审通过后随即进入面试。
(三)面试
具体进入备课室和讲课时的时间由抽签确定。
面试竞聘采取无生试讲和面谈方式开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无生试讲占80%(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15分钟内);面谈成绩满分100分,占20%(10分钟内)。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念、学科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材教法应用能力及班级管理等综合能力。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竞聘资格,不参加面谈。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
1.体检合格人员处理
体检各项指标达标、综合结论为合格者,进入下一考察政审环节;全部流程审核无异议后列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2.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处置规则
(1)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血压、视力、听力、心率、心电图等指标不合格,现场/当日安排复检,复检仍不达标直接判定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2)常规化验类项目不合格:考生收到体检不合格通知7个工作日内,可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仅安排1次,更换医院重新检测,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未申请复检视为认可不合格结果。
(3)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未按时到场参加体检者,一律取消考察及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4)体检存在冒名顶替、隐瞒重大病史、篡改体检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直接取消全部招录资格,记入本校招聘失信名单,终身不得报考我校岗位。
3.费用说明
初次体检、复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学校统一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纳入编外合同制教师统一管理,由学校直接订立劳动合同、进行用工管理;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最终决定权归中卫培文实验学校所有。
(六)签合同与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学校通知时限到校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设置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总期限内,同一人员仅约定一次试用期。
1.试用期考核合格:试用期满由学校组织评委综合考评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班级管理、日常履职等内容,考核达标合同自动转正,按全额年薪标准发放薪酬、绩效,正常享受全部岗位福利。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经综合评定不符合教师岗位录用条件、无法胜任教学工作、存在师德违规、无故旷工、教学重大失误等情形,学校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取消绩效。
3.报到要求: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入职,逾期无合理理由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特别说明:
1.为保障面试公平性,所有通过复审考生统一在同一天完成全部试讲考核。
2.资格初审完成后,仅对进入复审人员通过电话、短信进行后续考核通知;未进入复审人员不再单独另行告知,不再逐一回复。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若因本人手机关机、停机、号码错误、漏看信息、未及时接听等个人自身原因未能收到通知,一律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不再另行补通知。
3.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4日20:00—7月28日20:00。
五
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语文/英语”
联系电话:
侯老师15864274097
刘老师17660688313
房老师15210595891
报名邮箱:
1571043690@qq.com
学校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远二路与兴云大道交叉口东南220米(原中卫市第十四小学)
六
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本招聘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中卫培文实验学校所有。
3.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期届满前,学校将结合次年学校学科需求及受聘教师全年师德表现、教学实绩、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等综合评判,由校方确定是否予以续聘。
附件:中卫培文实验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中卫培文实验学校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