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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202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老城区202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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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09:00-2026/10/8 17:30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20〕25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1名,用于部分区属单位和街道办的工勤辅助类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用人范围及条件

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洛阳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报名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常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会时的资格审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个体营业执照的、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过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5.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招聘的人员需持报名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者联系约定面试时间。用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面试、沟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审核等工作程序后,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进行录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区人社局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完善相关入职手续,按规定时间统一组织上岗。

(二)报名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5、1寸免冠照片1张,底色不限。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洛阳市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79-62322898


三、聘用及管理

用人单位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岗前培训,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严格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当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


四、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程序配合招聘工作,做好报名人员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附件:老城区202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

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

附件:老城区202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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