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夯实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根基,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药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博士人才,共赴教育事业,同创美好未来。
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古都河南省新郑市,是经教育部批准、中原华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97年,2008年升格为本科高校,201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更名为“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5年接受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初步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设有15个学院(部),本科专业56个,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30000余人。其中河南省重点学科4个,省特色专业1个,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一流专业4个,省民办教育品牌专业10个,省民办高校学科专业资助项目6个,郑州市急特需专业4个,郑州市重点(示范)专业6个。现有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特色行业学院等省级平台10个,郑州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学普及基地等市级平台12个,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项,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9个,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0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1门,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17门,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3门,河南省课程思政样板课程8门,河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河南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特色化示范中心1个,河南省本科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典型案例1个,河南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研究项目各3个,河南省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2门,河南省通识教育示范课程3门,河南省“十四五”规划教材14部,郑州市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郑州市教学团队4个,郑州市优秀基层教学组织4个。
药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成立于2014年,是学校重点发展的学院之一,也是目前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单位之一。学院有博士学位的老师人数和比例、副高以上教师比例均具全校各学院第一。目前,学院开设有药学、药物制剂、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四个本科专业,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两个专科专业。其中,药学专业为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为河南省高校品牌专业,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为特设的新工科专业,应用化学为新设的多域融合、交叉创新专业。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与师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专业与学院学科、专业方向匹配,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科研潜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3.符合高校教师岗位基本要求,服从学校及学院工作安排。
4.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不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教师师德要求;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形。
三、招聘专业
药学、药物制剂等相关专业。
四、待遇及工作量
(一)薪酬待遇
博士研究生分为A、B、C三类,待遇标准如下:
A类博士:年薪36-40万元,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25-30万元。
B类博士:年薪26-30万元,安家费35万元,科研启动费16-20万元。
C类博士:年薪22-25万元,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10-15万元。
(二)住房及其他费用问题
985、211、“双一流”高校毕业且认定为B类及以上博士,海外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高校毕业博士,学校提供住房。
学校为博士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节假日福利;符合“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条件者,可享受每月1000-1500元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博士10万元)。
五、工作量要求(另行参照学校统一科研工作量管理规定执行)
(一)A类博士工作量(符合第1条以及第2-7条任选一条完成)
1.教学工作量为128课时/年,论文指导工作量为4人/年,年度科研基本工作量为230分。
2.三年内,主持立项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两项省部级项目(完成一项)。
3.三年内,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四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或五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
4.三年内,科研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
5.三年内,独立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25万字及以上)。
6.三年内,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成果奖1项(省部级限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7.入选厅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项目1项,或市厅级及以上创新团队1项(限前2名)。
(二)B类博士工作量(符合第1条以及第2-7条任选一条完成)
1.教学工作量为128课时/年,论文指导工作量为4人/年,年度科研基本工作量为210分。
2.三年内,主持立项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并完成一项省部级项目。
3.三年内,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四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或SCI四区、EI、SCD数据库中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
4.三年内,科研累计到账经费45万元。
5.三年内,独立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22万字及以上)。
6.三年内,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成果奖1项(限前3名)。
7.入选厅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项目1项,或市厅级及以上创新团队1项(限前3名)。
(三)C类博士工作量(符合第1条以及第2-7条任选一条完成)
1.教学工作量为128课时/年,论文指导工作量为4人/年,年度科研基本工作量为180分。
2.三年内,主持立项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并完成一项省部级项目。
3.三年内,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四类、五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
4.三年内,科研累计到账经费40万元。
5.三年内,独立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20万字及以上)。
6.三年内,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成果奖1项(限前5名)。
7.入选厅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项目1项,或市厅级及以上创新团队1项(限前5名)。
(四)其他
担任教学、行政管理中层以上岗位的博士,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减免教学、科研工作量;担任院部教学管理基层岗位(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等)的博士,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减免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不减免。
(五)对其他更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中原学者、国家级“五个一”工程获得者等,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参照以上待遇和工作量实行“一人一策”。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
电话:13253565366(岑院长)、18697320591(姜院长)、15639033357(郑主任)。
来源|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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