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1个岗位
殷都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工作地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人岗相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岗位,岗位需求如下: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和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或电话报名方式
1、时间:2026年7月10日08:00-7月17日17:30(正常工作日接收报名)
2、地址:殷都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行政一区人力资源科。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或当年度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人力资源科,咨询电话:0372-5867187
(二)资格审查
由殷都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共同参与,对应聘者所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
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排序。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个人支付。
五、聘用
按照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进行试岗或聘用。
六、薪资待遇
见岗位需求表
七、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需及时电话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