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0人1个岗位
【公告】许昌市中小学校2026年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4-0718:04阅读次数:1270】【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7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2023年以来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国家级银牌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二)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见附件2)所有专业中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符合“引进范围和对象”第(二)条要求的人员,须具有的其他条件: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所学专业须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2025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名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