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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事业单位2026年秋季人才引进公告(406人)

遵义市事业单位2026年秋季人才引进公告(406人)

招聘406人28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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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6 -2026/11/19 17:00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结合各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人才引进工作。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告。


一、人才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岗位

全市102家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引进岗位284个,共计406人,具体引才单位及岗位条件等详见《遵义市事业单位2026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表(综合类)》(附件1)《遵义市事业单位2026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表(教育系统)》(附件2)《遵义市事业单位2026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表(卫生健康系统)》(附件3),上述三个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含2027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引进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在专业要求上,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学位证书名称须与报考岗位所设学位名称相符。

(1)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2)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所设一级学科名称相同的均符合要求(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

(3)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的,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且不在选定参考目录范围内的,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及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遵义市事业单位2026年秋季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中如实填写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发送至引才单位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资格复审环节由应聘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引才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邀请3名及以上同行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组成评审组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引才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根据“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但规培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否则不能报考。

本次引才选定的参考目录为:本科:《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6)

8.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8.截至2026年11月19日,我市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2026年11月1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至2026年11月19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9.已通过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和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等各类人才引进活动已经签约的人员(含签约后违约人员)。

10.截至2027年7月31日仍在读的非2027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9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signin.zhaokaocn.com:54116/examinee/zyyc),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并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3.报名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亲笔填写的《报名表》;

(2)个人简历、自荐信、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

(3)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5)要求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对普通话等级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表》)复印件;

(6)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训证明报名;

(7)国(境)外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原件;

(8)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9)遵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8);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报名资料由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系统,逾期视为放弃。

(二)资格初审

1.由各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审核不合格的,应一次性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09:00至11月20日17:00。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结束前(2026年11月19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11月19日17:00至11月2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本次引才工作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引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综合类事业单位以综合知识为主,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以教育综合知识为主,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以卫生综合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岗位设置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内容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unyi.gov.cn/)另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笔试完成后,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分数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1:5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岗位设置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各引才单位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资格复审人员属于专业比对的,引才单位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再组织专家进行认定,专家组认定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资格审核、不能提供资格复审资料的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1.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表》1份。

(2)个人简历、自荐信、就业推荐表原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和国(境)外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但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国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要求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对普通话等级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但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以一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设置为二级学科专业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全国统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等证明其研究方向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9)需专业比对的人员,须提供《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原件1份,以及规定的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10)遵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11)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资格复审环节,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的岗位,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各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无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五)面试(总分100分)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内容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unyi.gov.cn/)公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和名次

1.通过笔试、面试的岗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2.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岗位引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名次排前;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折算前笔试成绩高的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七)体检

根据岗位引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放宽复审资料提交时限的体检对象,应于2027年8月31日前(岗位表中明确放宽时限的资格证书除外)提交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资料原件至引才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续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若出台体检新规定,遵照新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unyi.gov.cn/)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相关手续完成以后引才单位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正式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引才单位党组(党委)要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履行好引才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引才质量和效果。

2.各引才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扎实有序做好引才各环节工作,坚决杜绝“因人设岗”“萝卜招聘”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回避对象参加考试的,须主动提出回避。在招聘过程中,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在引才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应聘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在引才单位发出各项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他事项

各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由引才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设置,考生若需咨询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等问题,请联系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1、2、3),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岗位条件设置合理性、专业名称准确性等要认真审核把关,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解答工作;考生若需咨询相关政策程序可联系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8662655);报名系统、表证打印等技术问题可电话咨询0851-28773385。建议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咨询。


六、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遵义市委人才办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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