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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贵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招聘36人3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9 09:00-2026/11/13 17:00
缴费时间
2026/11/9 09:00-2026/11/15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2/2 09:00-2026/12/4 17:00
笔试时间
2026/12/5 -2026/12/5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贵安新区人才队伍建设,补足发展短板,提升专业能力,充实工作力量,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贵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统筹组织进行,成立贵安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招聘办)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招聘各环节具体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雇员36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岗位要求学位条件的,学位应与报考学历层次和专业相对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专业目录》内,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专业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1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80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1月13日。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26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

4.截止2026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2021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5.贵安新区在职雇员。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6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https://bm.cqrc.net/gaxq/”,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新区招聘办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09:00至11月14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https://bm.cqrc.net/gaxq/”,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新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按需提交)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新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11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11月13日17: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新区招聘办同意后修改;其他信息有误且已通过审核的,须在资格复审环节由本人出具修改说明。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1月9日09:00至11月15日17:00期间进入“https://bm.cqrc.net/gaxq/”,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新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0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新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2月2日09:00至12月4日17:00期间登录“https://bm.cqrc.net/gaxq/”,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工作由新区招聘办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

(二)笔试时间:2026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

(三)笔试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纸质《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新区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在新区招聘办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公告》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新区招聘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的考生,需要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2026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2026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或研究方向证明。

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经历对应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新区招聘办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结构化小组、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到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由新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新区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新区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做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新区招聘办确定。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十、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布后,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此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经新区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新区招聘办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签订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及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贵安新区。聘用期间如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须服从组织安排。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公告》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安新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以及雇员招聘。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通过“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调整、拆并的,聘用人员应服从调整安排。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新区招聘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招聘办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0851-88928199(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干部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1-88900107(新区招聘办)

附件1:贵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3:贵安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4: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x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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