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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募役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6年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募役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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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8 -2026/10/30

2026年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募役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募役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名称:城镇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2人

(三)工作地点: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募役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并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1.大龄人员。指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指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4.生活困难人员。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群体中的失业人员。

5.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指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中的失业人员。

6.易地搬迁人员。指登记失业半年及以上的易地搬迁人员。

7.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8.其他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30日

2.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募役镇人民政府2楼205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照片2张;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具体安排,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

(三)公示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即签定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岗位报酬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社会保险扣缴部分金额),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三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三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募役镇人民政府。未尽事宜联系募役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51-36710018。

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募役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7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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