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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2026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进人才工作方案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2026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进人才工作方案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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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9 -2026/10/8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是2013年6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正厅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承担着全省产业发展“助推器”和科技创新“组合器”职能,主要职责包括重大产业问题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园区企业服务、对外项目合作、政府决策建议等。


为建设高素质产业人才队伍,做好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三、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9日以前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9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2026年11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通过贵州省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和引才方案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guizhou.gov.cn/)、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官网(http://www.gziid.cn/)发布公开引才公告。公告时间从2026年9月9日到2026年9月1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至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综合运行管理部人事工作邮箱(gzcyjsfzyjyzp@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

线下报名: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将根据省有关校招行程安排,赴知名高校活动现场开展引才工作并接收简历。

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特别提示:

(1)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高层次人才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提交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2)发送至gzcyjsfzyjyzp@163.com。引才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资格初审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对已提交简历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需求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资格初审。

(四)线上初评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35人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上初评环节,参加线上初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具体事宜在产研院官网公布。

线上初评内容: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线上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线上初评或线上初评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线上初评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产研院官网公布。

根据线上初评成绩,按单个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上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参加线上初评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35人(含35人)的岗位,不开展线上初评。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线下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的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证明。

考生需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准备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便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扫描二维验证码快速验证。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2张。

4.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须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中须如实说明本人不能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的原因。

6.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线下考核资格,空缺岗位按照线上初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果在产研院官网公布。

(六)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即为线下考核成绩),设最低分数线80分,未达到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线下考核完成后,将线下考核结果在产研院官网进行公示。线下考核时间、方式及具体要求在产研院官网另行发布。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在产研院官网另行公布。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拟聘人员公示

经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产研院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引才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引才工作,加强对引才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引才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51-84827214(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综合部);监督电话:0851-84728474(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机关纪委)。

(三)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方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产研院官网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在引才评审后的引才环节中(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出现空缺岗位的,经党委研究,按照评审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引才工作方案由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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